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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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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贵院执行庭中途终止执行不合理!
提交时间   2024-03-14
信件内容   贵院已于2024年03月04日立案受理,并与2024年3月11日以12368短信告知受理成功,案号为:(2024)苏0481执1779号,承办人为:段云松,执行案件,在3月14日被法院执行局电话告知驳回,座机:(0519) 6826 5050的女性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我本人,近期会受到贵院的书面材料被告知驳回执行!理由是:被执行人上诉了!但在立案受理期间无人告知,贵院告知被执行人账户已经被冻结了,在执行期间中断驳回程序严重不符正常思维逻辑,我本人严重怀疑被执行人开后门进行立案!特此投诉贵院!执行庭给我理由不合理!希望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谢谢
  回复信息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办结时间   2024-03-19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我院已知悉,并已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法官已与您电话联系,就案件情况向您进行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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