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信息 | |||
信件标题 | 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4-01-14 | ||
信件内容 | 院长您好,我妈妈之前因为出车祸撞的是大巴车被起诉在贵院受理。营运车辆有个运营费用,我们知情且愿意赔付,当时在交警大队领事故责任书的时候是有当面和我们说过这个费用,我们也表示认可,但是当时对方说完就走了,我们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按照事故责任书上联系了当时开车的司机,司机也和我们说是他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情,我们问他要了领导的联系方式,对方表示在出车晚点给。后面也一直没有收到对方领导的联系方式。看了对方的起诉书写着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我不太了解要怎么做。毕竟从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我们也从未说过不愿意赔偿的事情,只是我们一直不知道怎么搞。想问一下院长,这种情况怎么办 | ||
回复信息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办结时间 | 2024-01-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可以直接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可咨询诉讼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