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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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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1-14
信件内容   院长您好,我妈妈之前因为出车祸撞的是大巴车被起诉在贵院受理。营运车辆有个运营费用,我们知情且愿意赔付,当时在交警大队领事故责任书的时候是有当面和我们说过这个费用,我们也表示认可,但是当时对方说完就走了,我们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按照事故责任书上联系了当时开车的司机,司机也和我们说是他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情,我们问他要了领导的联系方式,对方表示在出车晚点给。后面也一直没有收到对方领导的联系方式。看了对方的起诉书写着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我不太了解要怎么做。毕竟从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我们也从未说过不愿意赔偿的事情,只是我们一直不知道怎么搞。想问一下院长,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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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办结时间   2024-01-1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直接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可咨询诉讼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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