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
溧阳市人民法院
位置:首页 > 院长信箱
  留言信息
信件标题   (2016)苏0481民初5508号
提交时间   2023-09-1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院长:您好!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苏0481民初5508号:关于被告宋连法(320423194705263214)和原告葛旭平(320481197612157014)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已经判决生效,判定被告宋连法归还原告葛旭平20000元,承担借款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300元。申请强制执行,还是不还钱。当地村委每年有大约有5000元钱分给被告宋连的,现在他指定村委将钱打在他儿女的银行卡上,原告葛旭平和执行法官狄全平在2019年1月份去当地村委讨债,村委也没有给个说法。他本人也有房屋和土地。恳请法院对宋连法进行强制执行(责令村委直接扣钱、拍卖房屋、用土地抵债)。2016年的官司至2023年还不能结案,对当事人也太不公正了,欠帐还钱,天经地义。欠帐不还钱,正义何在?公正何在? 葛旭东 18921057891 身份证:320423197304210035
  回复信息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办结时间   2023-10-07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我院已知悉,并已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法官已与您电话联系,就案件审理情况向您进行释明。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1
共有235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