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
溧阳市人民法院
位置:首页 > 院长信箱
  留言信息
信件标题   投诉溧阳人民法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受理裁定书导致我无法上诉,维权无门,请求受理我的诉讼请求
提交时间   2023-04-02
信件内容   我17号去溧阳劳动争议院申请的劳动仲裁到29号我去该院询问案件进展仲裁院工作人员告诉我案件积压太多 去年11月份的案件还没有处理完。我的案件目前没有受理叫我等通知受理。明确告知我符合受理条件但不给我开具不受理裁定。要是等不了叫我以逾期未受理去法院起诉。我去了溧阳人民法院申请起诉。溧阳人民法院以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范围叫我去申请劳动仲裁 驳回了我的起诉申请。我认为溧阳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我的立案申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该仲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证明。证明劳动仲裁没有受理的证明只有申请劳动仲裁提交材料的收件回执并注明了17号申请仲裁的。 我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却无处可告。这还是法治社会吗 这几天我准备到常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复信息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办结时间   2023-04-11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我院已知悉,已与承办部门反映,并于几日内转由承办部门处理,稍后由承办部门与您联系。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1
共有235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