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 17:12:2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3820号
赖由平:
本院受理原告冷平春诉被告赖由平(居民身份证号码5227291979****393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81民初382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疫情期间特别告知书、简转普裁定、疫情期间特别告知书等。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及应付款合计7万元整;判令被告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直至付清为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间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间为送达之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0: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三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本院官网刊登。联系电话:0519-87033757,联系人:陆文福。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